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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火力發(fā)電廠采用油、天然氣或煤作為燃料,發(fā)電機采用氫氣冷卻等時,由于在有關爆炸危險場所內存在爆炸物質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會因電氣設備和線路產生的電火花或危險溫度引起燃燒或爆炸事故。因此,在這些場所的熱工測量和控制儀表安裝中,必須釆取安全技術與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護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
熱工測量和控制儀表安裝的防爆措施,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根據(jù)設計要求和爆炸危險場所的區(qū)域等級,配置相應類型的防爆儀表和電氣設備;二是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安裝必須符合規(guī)定;三是在安裝、運行、維護、檢修過程中,若該場所已有爆炸性物質或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工作時,應采取防爆措施。
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技術與管理,應執(zhí)行1987年12月16日勞動人事部等八個部委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試行)》的規(guī)定。安裝在爆炸危險場所的儀表和電氣設備,必須經勞動人事部的鑒定單位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裝前,檢查其規(guī)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外部應無損傷和裂紋。
1.爆炸性物質的分類、分級與分組
爆炸性物質分為I、I、I三類,其中I、n類又分為若干級與組。
I類:礦井中的甲烷。
I類:爆炸性氣體、蒸氣。爆炸性氣體(含蒸氣和薄霧。下同)在標準試驗條件下,按其zui大試驗安全間隙和zui小點燃電流比分為八、8、〇三級;按其引燃溫度分為丁1、丁2、丁3、T4、T5、T6六組,其示例見表10-1。
M類:爆炸性粉塵、纖維。爆炸性粉塵(含纖維和炸藥。下同)按其物理性質 分A、B兩級;按其引燃溫度分Tl-1、Tl-2、T1-3三組。示例見表10-2。
2.爆炸危險場所的分類、分級和區(qū)域范圍
爆炸危險場所按爆炸性物質的物態(tài),分為氣體爆炸危險場所和粉塵爆炸危險場所兩類。各類爆炸危險場所,按爆炸性物質出現(xiàn)的頻度、持續(xù)時間和危險程度,劃分為不同危險等級的區(qū)域。
(1)氣體爆炸危險場所的區(qū)域等級:爆炸性氣體、可燃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場所,按其危險程度劃分為三個區(qū)域等級。
0級區(qū)域(簡稱0區(qū)。下同):在正常情況下(指設備的正常啟動、停止、正常運行和維修。下同),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xù)且短時間頻繁地出現(xiàn)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1級區(qū)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xiàn)的場所。
2級區(qū)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能出現(xiàn),僅在不正常情況(指有可能發(fā)生設備故障或誤操作)下偶爾短時間出現(xiàn)的場所。
(2)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區(qū)域等級:爆炸性粉塵和可燃纖維與空氣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場所,按其危險程度劃分為兩個區(qū)域等級。
10級區(qū)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粉塵或可燃纖維與空氣的混合物,可能連續(xù)地、短時間頻繁地出現(xiàn)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11級區(qū)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粉塵或可燃纖維與空氣的混合物不能出現(xiàn),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間出現(xiàn)的場所。
有關爆炸危險區(qū)域的劃分及相鄰場所的等級劃分,《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試行)》作了詳細規(guī)定。對于建設工程項目,爆炸危險場所的等級及區(qū)域劃分, 由工藝設計部門確定。
類和級 | I | I A | I B | fl C | ||
zui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 (mm) | MESG = 1. 14 | 0. 9<MESG<1. 14 | 0. 5<MESG<0. 9 | MESG<0. 5 | ||
zui小點燃電流比MICR | MICR=1.0 | 0. 8<MICR<1. 0 | 0. 45<MICR<0. 8 | MICR<0. 45 | ||
引 燃 溫 度 CC) 與 組 別 | T1 | />450 | 甲烷 | 乙焼、丙燒、 丙酮、氯乙烯、 甲醇、一氧化碳 | 民用煤氣 | 氫、水煤氣、 焦爐煤氣 |
丁 2 | 450?300 |
| 乙醇、環(huán)乙銅 | 環(huán)氧乙烷、乙烯 | 乙炔 | |
T3 | 300?200 |
| 汽油、煤油、柴油、 燃料油、硫化氫 |
| ||
T4 | 200?135 |
|
|
| ||
丁 5 | 135?100 |
|
|
| 二硫化碳 | |
T6 | 100?85 |
|
| 硝酸乙酯 |
|
| 引燃溫度(C)與組別 | ||
類和級 | 粉塵物質 | T1-1 | T1-2 | T1-3 |
|
| />270 | 270^t>200 | 200?140 |
I A | 非導電性可燃纖維 | 紙纖維 | 木質纖維 |
|
非導電性爆炸性粉塵 | 橡膠 | 米糖 |
| |
1 B | 導電性爆炸性粉塵 | 焦灰、碳黑 | 煤 |
|
火炸藥粉塵 |
| 吸攸藥 |
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必須具備不引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1.防爆電氣設備的分類、分級與分組
防爆電氣設備的分類、分級、分組與爆炸性物質的分類、分級、分組方法相同,其等級參數(shù)及符號亦相同。
2.防爆電氣設備的允許zui高表面溫度
I類電氣設備采取措施能防止煤粉堆積時,其zui高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50 C ;有煤粉沉積時,其zui高表面溫度不得超過15CTC。
I類和I類電氣設備zui高表面溫度不得超過表10-3和表10-4的規(guī)定。
| 電氣設備表面或零部件溫度極限值 | |||
組別 | 無過負荷可能的設備 | 有過負荷可能的設備 | ||
極限溫度 | 極限溫升 | 極限溫度 | 極限溫升 | |
| (C) | (C) | (C) | (C) |
T11 | 215 | 175 | 190 | 150 |
T12 | 160 | 120 | 140 | 100 |
T13 | 110 | 70 | 100 | 60 |
3.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
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原則是安全可靠,經濟合理。
防爆電氣設備應根據(jù)爆炸危險區(qū)域的等級和爆炸危險物質的類別、級別、組別選型。氣 體爆炸危險場所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按表10-5進行。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防爆電氣設備的選 型,目前尚無定型產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暫由各主管部門自行選定。
各種防爆類型電氣設備的明顯處,應設置*性的銘牌標志。銘牌應包括下列主要內
容:
(1)銘牌的右上方有明顯的標志“Ex"。
(2)有防爆標志,并順次標明防爆形式、類別、級別、溫度組別等。例如,I類隔爆 型*T3組,標志為dIAT3; I類本質安全型ib等級C級T5組,標志為ibICT5。
(3)防爆合格證編號(為保證安全,指明在規(guī)定條件下使用者,須在編號后加符號 “X")。
(4)產品出廠日期或編號。
組 另 | zui高表面溫度(C) |
T1 | 450 |
T2 | 300 |
T3 | 200 |
T4 | 135 |
T5 | 100 |
T6 | 85 |
來源:上海自動化儀表銷售網(www.40017.net)
來源:http://www.40017.net/info/jishu_29be35d404ddf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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